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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法院化解了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民事纠纷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26 09:20:00    

日前,区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由交通事故引发的民事赔偿纠纷案件。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4年7月的某个雨夜,孙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因疏于观察,不慎撞上了王某违规停放在路边的重型厢式货车。事故导致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孙某头部受伤,枕骨骨折。同时,事故也造成电动自行车和货车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损坏。经交警部门调查认定,孙某和王某对该起事故负有同等责任。尽管事故涉及的货车已投保交强险,并且事故发生在保险有效期内,但货车司机王某及其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却迟迟未能向孙某支付赔偿款项。因此,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孙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

区法院承办法官白雪介绍,法院依法综合认定孙某的各项损失合计为30000余元。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财产权受法律保护。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孙某因王某违停货车,而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王某和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鉴于孙某的损失在交强险限额内,故判决由保险公司进行全额赔偿。

违停有风险,出事要担责。若图一时方便,将车辆随意停放在没有规划停车区域的小区门口、马路边等,不仅给自己和他人带来财产损失,还可能危及道路交通安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对越线停车、违规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不以为意,但这些行为都隐藏着安全隐患,稍有不慎就有可能酿成严重后果。

区法院承办法官白雪提醒广大群众,按规按时投保交强险,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依法依规驾车、停车;遇到视线受阻、路况不佳情况,减速慢行,仔细观察,谨慎通过;切勿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过于信任智能辅助驾驶,珍爱生命才能平安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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