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安徽新锐教育集团要求新入职教师签订“不参加考公考编承诺书”,违者将被处罚并通报,这一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当地教育部门介入调查后,通报情况属实,并已要求集团纠正该行为。但这起事件暴露出民办教育机构在管理逻辑上的扭曲以及劳动者在权益保障方面的困境。

图为当地教育部门发布的情况通报
据报道,该教育集团为了防止教师参加考公考编,可谓是“费尽心思”,除了要求签订承诺书,还会在考试当天通过打电话、视频点名等方式来判定教师是否参加考公考编,未及时回应者视为参与考公考编,将被处罚并通报。
这种“霸王条款”以及令人窒息的监控方式,侵犯了教师自由选择职业的合法权益。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权和职业自由选择权。即便合同中约定服务期,教师若提前离职也只需承担违约金,而不能直接禁止其参加考试或予以辞退。该集团此举无疑是对法律的漠视,将自身利益凌驾于教师权益之上。
该集团声称此举是为“保证教学稳定”,却暴露出民办教育机构在管理思维上的扭曲,由于编制、待遇等问题,民办学校教师流动性高的确是现实,但以强制手段阻止教师的职业选择,只会加剧教师与校方的对立。教育机构应认识到“枷锁”终究拴不住人心,树立正确的办学理念,尊重教师的合法权益,通过提升福利待遇、完善职称晋升通道等举措来提升教师的职业获得感和满足感,才是吸引和留住人才的关键之举。
除了教育机构自身整改,相关职能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民办教育机构的监管,对类似“禁考承诺书”等违法条款进行严格审查,同时也要畅通教师维权渠道。以法治为纲、以人心为本,保障好教师们的合法权益,让他们能够安心育人、放心追梦,方能守护好教育净土,让万千学子在健康的教育环境中茁壮成长。
来源:黄河新闻网